高层安全防护滞后的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
现在城市建设速度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所谓高层建筑就是超过一定层数或高度在规定高度以上的建筑称为高层建筑。各国对高层建筑定义的起点不一样,我国2012年起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安全防护难度大,防护复杂,同时越高安全系数越低,存在的安全隐患越多。高层建筑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安全防护措施滞后,安全防护滞后会直接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频繁发生,在建筑施工事故中,所占比例最高就是高处坠落事故。
那什么是安全防护呢?我们可以给安全防护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护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护的基本内容。
在日常工作检查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施工层的电梯井、楼梯临边防护都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就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区施工。有的甚至为了抢工期,外脚手架未搭设至施工层,外架搭设滞后,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当我们要求其防护时,工地负责人总是说他们模板未拆,无法进行防护。模板未拆,防护肯定存在困难,但我们同时也要认识到他所说这句话背后存在的一个安全误区:在他们的意识中安全防护和施工不是同步的。总以为安全防护是一种形式主义,没有认识到要在有人在施工层作业时就要防护,而不是等作业人员完成后再去防护。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和习惯性的思维中是作业完成后再去防护,当然作业完成后也要防护,但是,如果我们作业完成后再去防护,那我们的防护就滞后了。大部分的伤亡事故是在防护措施滞后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安全防护滞后的危害性。
在安全管理中,我们如何做到安全防护不滞后呢?以我个人的观点,要做到以下几点,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1、加强对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转变他们的安全意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
2、以专业安全意识为内容,以行政奖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手段,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明确施工人员生产责权利害关系。
3、安全防护具体落实到人,明确到班组,未做到的要采取罚款措施,防护完毕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验收,并不得随意拆除。
4、加强施工中的事前预控和进程控制,危险部位采取提前告知制度,危险部位作业采取专人监管的制度。
5、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要求项目部按照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去实施,不得偷工减料,安全措施费不得节约。
6、生产必须让位于安全,不得为了抢工期而忽视安全,安全防护到位才可以生产。
7、加大监管力度,联合建设方、监理方对安全防护滞后的问题点,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做到持续改进,加大检查次数和力度。
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到安全防护措施中,我们如何去做防护呢?针对高层建筑的特点和防护经常滞后的问题,要做好电梯井的防护,由于施工层作业人员比较多,当混凝土浇砌成功后,首先要将电梯井用竹脚板封闭严实,不要到拆除模板后再去封闭,否则就滞后了,预留洞口和管道井也是如此,外架施工层的预防主要做到以几点:
1、满铺脚底板,四周脚手板绑扎牢固。
2、操作层外侧设置两道扶手栏杆及密目网。
3、里立杆距建筑场大于250mm时设置三示一隔离,并采取硬质防护,当外架未搭设超过建筑施工层一步距时,施工层禁止上人作业,同时还要注意作业层施工人员的个人劳动防护。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位,高度重视安全防护滞后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防护措施滞后的问题点,保障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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